近日,河北省河间市海祺轮胎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同乐向媒体反映,他的经营近30年的企业突然在一夜之间被下发了“河间供电公司电力用户停电告知书”,不到一天即被停电,导致企业生产和经营难以为继,损失巨大,但有关方面至今拿不出一个合理解释,只是说根据相关文件,却迟迟不给企业提供文件内容。
企业莫名其妙收到“停电告知书”
据李同乐介绍,今年3月15日,由国网河北河间市供电公司北石槽供电营业所下发了“河间供电公司电力用户停电告知书”。3月16日上午9时许,由河间市卧佛堂镇镇长何建刚带领北石槽供电所所长成宇及电力工作人员、卧佛堂镇安监所负责人苏庆华、卧佛堂镇派出所民警李占红,对河间市海祺轮胎有限公司进行了停电,至今未就停电之事给予明确说法,他本人对此也多次寻求有关部门出示相关文件,但一直没有下文。
目前,河间市卧佛堂镇给出的说法是该企业所占土地为国有土地,需要收回使用权及附着物。但李同乐并不认同此说法:“年10月,我同另外两人投资成立了河间市长城胶管厂。由于当时的环境和企业开展工作的便利,注册性质为集体。年2月20日,河间市卧佛堂镇经济联合社批准了河间市长城胶管厂的房屋所有权请示报告。内容为:根据河间市长城胶管厂与政府协议,长城胶管厂在“原水泥制品厂东侧”建成房屋共计69间,占地面积10.08亩。上述所建房屋均由长城胶管厂投资兴建,故其房屋所有权,理应属河间市长城胶管厂所有。”
据记者了解,当初和李同乐一起打拼的两位股东在年时因为企业发展不景气退出。年3月3日,企业名称变更为河间市福利长城胶管厂,法人是李同乐。几年以后,河间市福利长城胶管厂因经营不善倒闭。“年由刘卫华注册成立了河间市科惠免充气内胎厂,后更名为河间市海祺免充气内胎厂,法人是我。年4月18日,河间市卧佛堂镇政府与河间市科惠免充气内胎厂签订了协议书:政府将一块约12亩土地长期租赁给科惠免充气内胎厂,在科惠免充气内胎厂给政府付清万元后,政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确保内胎厂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李同乐说。
因企业发展和经营资质要求,年11份成立了河间市海祺轮胎有限公司,法人是李同乐的儿子李少坤。年6月21日,河间市海祺免充气内胎厂被申请注销。年7月27日,河间市地方税务征收分局下发了准予核准通知书。
争议焦点在于土地性质归属
李同乐对镇里下发的文件认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镇里于年1月23日下发了“河间市卧佛堂镇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卧佛堂镇人民政府(原河间第二水泥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通知书”,(当地当时根本没有河间第二水泥厂这个企业,长城胶管厂建设前也不存在地上附着物),文件落款日期为年1月23日,日期居然差了一年。我方于年2月3日向河间市卧佛堂镇人民政府镇长何建刚回复邮寄了‘河间市海祺轮胎有限公司关于不同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答复意见。’而年2月7日,卧佛堂镇镇下发的‘关于撤销《卧佛堂镇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卧佛堂镇人民政府(原河间第二水泥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通知书》的决定’一文却拿不出任何可以证明出处的河间市政府的文件。”
李同乐认为这个文件至少三处存疑:一是发给我的公文中,名称主体不对,不存在第二水泥厂这个单位;二是该地块根本不属于国有土地,是镇政府征用五村的土地;三是既然镇政府的文件引述河间市政府的文件,那就应该出示文件具体内容和出处,应该出示正式批文,否则没有说服力,自己也向镇里索要多次却都未提供。
据李同乐叙述:“原水泥制品厂位于我的厂区西北邻,房屋若干,原水泥制品厂地块已由卧佛堂镇政府租赁给他人,而原长城胶管厂占地是原水泥制品厂的一小部分,绝大部分都是政府建设水泥制品厂时大量取土造成的不规则废弃坑地,当时杂草丛生,坑深达5-6米之深,坟头数座,都是我自己出资迁坟、填整土地,根本没有任何公共附着物。”李同乐愤愤不平地说:“如像镇里所言,河间市长城胶管厂和该土地为集体所有,那么政府有投资账目吗?即便是聘请李同乐管理该企业,那政府方有参与管理人员吗?政府投资、资金往来账目有吗?如该企业与土地均为政府国有资产,那么河间市卧佛堂经济联合社与河间市长城胶管厂签订的上述协议是否多此一举,作何解释?如果土地与长城胶管厂为集体所有,那长城胶管厂之后的企业注册怎么办理的,政府为何不阻拦,还和科惠免充气内胎厂签订上述协议。”
李同乐认为,河间市长城胶管厂投资成立之初,受当时国家政策与经营环境影响,三人以上(含三人)即可注册集体企业,集体性质企业的影响力和可信度高,便于企业开展工作,所以便注册了集体性质的企业,后来另两名合伙人因故退出。实际所有投资、建设、经营均为李同乐个人作为,与镇里无关。即便是镇里现在认为该土地为集体所有,那么该土地性质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年至今已28年之久,追诉期早已过时。
有关部门要求企业腾退是否另有玄机
李同乐向记者透露,事情的起因并非因为土地,而是家属持续五年举报当地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继而造成了有关部门的不满,举报人李富如、李同建、聂留柱对李三强违建、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举报,但各级部门、领导迟迟不对李三强的相关案件作出处理,致使举报人的举报、维权之路长达5年之久。
李同乐表示:“镇里强迫举报人亲属李同乐同李三强签署和解协议书,不允许李同乐亲属举报李三强及他亲属各种违法行为。但李同乐亲属不同意,继续举报李三强及亲属违法行为。镇里随后提出接到群众举报李同乐的企业所占土地存在问题,其实就是李三强夫妻二人的举报。卧佛堂镇大量耕地被毁,土地流失非常严重,镇政府对哪人哪户进行过处罚?另外关于卧佛堂镇历史遗留或近年来各种土地问题,镇政府为什么只选择性地针对我一家?却对举报人反应的问题置之不理?而李同乐亲属长达五年对李三强及亲属各种违法行为的举报,镇里却不仅不调查不处理,而且还多处帮其作假。”
李同乐最后强调:原长城胶管厂是政府扶持的福利企业,得到多位上级老领导的支持,为解决残疾人就业与生活问题付出了很多心血和努力。企业在近三十年来的发展过程中,为国家创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上缴税款近千万元。如今,企业被强行断电,大量订单被迫取消,工人停工停产数月,给国家和个人都带来不小的损失。这个损失应该谁来负责、谁来弥补?